北邻上海航空港,南接海港新城的上海鲜花港是上海市实施科技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成果,是一个面向全国、服务全国,以花农培训、花卉种植、种苗出口、花卉展示为主的现代农业园区。
2012年上海鲜花港第八届郁金香花展恰逢上海鲜花港十周年庆典,届时500多个品种的320万株郁金香、洋水仙、风信子竞相争艳,花团锦簇与人文融合为申城的一道靓丽风景。
为形象展示上海鲜花港独特的都市人文及风采,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鲜花港摄影创作基地举办第八届“聚焦上海鲜花港”摄影大赛。
一、主题和内容
主题:“海上·花缘”。内容为比赛期间上海鲜花港范围内春的气息、景观、风情与人文。
二、比赛时间
2012年4月8日—5月8日(截稿日)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国籍、性别及年龄不限;
2、参赛者须用实名报名注册(报名费10元/人),方能在摄影大赛网络平台上传参赛图像。在比赛时间内均可办理。凭参赛证可享受入园门票八折优惠(注册时间:2012年4月8日—5月8日)。
报名地点:
(1)华山路351弄3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艺术部(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62484702-25童小姐)
(2)东海农场振东路底上海鲜花港游客中心咨询台(联系人:姚小姐电话:58295858)
3、本次大赛采取网络投稿形式,参赛者用注册密码登录并上传投稿(注册密码由主办者发给),可重复多次投稿,但每次投稿幅数限最多为10幅(组)图像。
4、投稿作品限彩色单幅和彩色组照图像,不收黑白图像(一组照单位规定为4幅。“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的组照,且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列入另一组照)。
5、本次投稿作品(图像)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拍摄的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含更改变原有色相,添加、除去或者叠加客观影像元素,以及不能对原纪录影像作透视的修正等)。
6、投稿上传图像数据的长边为1200像素(不得小于1024像素);分辨率为72,JPEG文件格式,压缩率:品质不小于6。
7、投稿时须按上传图像要求,选择形状示例[1、长方形(横或竖);2、正方形;3、宽幅图像;4、组照(规定为4幅,并按示例排列)]对应上传。
8、在提交作品(图像)时应将该图像的数据文件名改为:“作品题名-作者”,如:“春之魅力-张三”。
9、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所摄,如被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0、为保证参赛的真实性,本比赛不接受委托参赛。
1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我国社会公共道德观念的内容。
12、凡经评选出的获奖和入选作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图像的原始数据(用光盘或用邮件递交,不提供则被视为取消资格处理。
13、凡不符上述条例之规定的作品,均被视为不能参加评选
(1)截稿时间:2011年5月12日(17:00时,以收到稿件为准)
(2)收稿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5日—5月12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华山路351弄3号一楼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幅 获奖金5000元(人民币,下同)
二等奖3幅 各获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幅 各获奖金1000元
佳作奖10幅 各获奖金500元
入选作品60幅 各获奖金200元
(以上为税前金额,个调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五、网上公众投票(人气指数)和查询
1、本次大赛采用网络平台运行,除作者上传参赛图像在线展示外(需经主办单位审核),还开设互动的网上公众投票(人气指数)。一台电脑24小时内对一幅作品只能投一次票(同一IP地址当日重复投票将作为不认可)。
2、本大赛网络参赛图像展览平台在征稿时间内,将即时随机排列显现经公众投票的前50幅(人气指数)参赛作品。5月8日17:00截止时的人气指数前50幅参赛作品,将会被作为直接进入大赛评选复评的待评作品。
3、为体现本次大赛的公平与公正,对同一作品在24小时之内得票数(人气指数)出现异常增长或者投票作弊的,主办单位将对此进行甄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参赛者可凭注册密码在线查询个人投稿图片信息。
六、附则
1、本次摄影大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2年度市级摄影比赛。参赛者的入选、获奖作品均被列入市摄影家协会年度记分评定序列;
2、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免费进园,市摄协二级分会会员凭会员证享受门票八折;
3、参赛者在拍摄中须自觉遵守上海鲜花港的各项规定,并听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违者责任自负;
4、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5、主办单位有权选择投稿中的投稿作品编入画册。未获奖或入选作品,凡被收录画册将支付一次性稿酬100元/幅,主办单位同时拥有此照片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6、本次活动将出版专题画册,被选入作品的作者均可赠送一本画册;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8、对于投稿作品存有纪录类型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9、本次大赛评选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
10、获奖、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11、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站www.shphoto.com.cn /上海鲜花港网站www.flowerport.com.cn将适时进行专题报道;
12、凡参赛注册者均被视为已阅本大赛启示。
13、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具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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